压力容器使用安全措施
来源:搪玻璃反应釜 编辑:123 时间:2018-06-19 19:04
压力容器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水电集团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三标段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各工区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防患于未然。不断提高其安全可靠性,压力容器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程》特制定压力容器安全使用措施。
第二章 范围
第二条 本措施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容器管理:
(一) 最高工作压力Pw≥0.1MPa;(不包括液体静压力,下同)
(二) 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0.15m,且容积(V)≥0.025m3。
(三) 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在一个大气压下的沸点)的液体。
第三章 压力容器使用
第三条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设备技术档案是正确使用压力容器的主要依据,工程部应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统一保管。技术档案应包括容器的原始技术资料和使用、检验记录。技术管理制度是安全使用压力容器的保证。
第四条 各级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技术人员负责容器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实行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管理规范和安全技术规定,负责新增压力容器的验收、试运行及压力容器的日常管理等,还应负责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要求。
第五条 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对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由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或授权的使用单位负责。
本文链接:
压力容器使用安全措施
相关文章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8-06-19 19:04【打印此页】